發改委將采取五大措施化解過剩產能
本報訊 記者宋京平報道 1月12日,國家發改委秘書長李樸民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,將以鋼鐵、煤炭等行業為重點,采取五個措施堅定不移地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,力爭在化解產能過剩方面取得突破。
李樸民說,中央對化解產能過剩非常重視,提出了要依法為實施市場化退出創造條件,加快破產清算案件的審理,要落實財稅支持、不良資產處置、失業人員再就業和生活保障以及專項獎補等措施。要盡可能多地兼并重組,少破產清算,并認真做好職工安置工作。按照黨中央、國務院的部署和要求,國家發改委將采取以下措施堅定不移地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。
第一,繼續貫徹落實《國務院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》,加強宏觀調控和市場監管,嚴禁建設產能嚴重過剩行業新增產能項目。要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,按照“四個一批(消化一批、轉移一批、整合一批、淘汰一批)”的途徑,加快化解產能過剩。要創新體制機制,建立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長效機制,推動產業轉型升級。
第二,要更加注重運用市場機制、經濟手段、法治辦法來化解產能過剩,嚴格執行環境保護、節約能源、產品質量、安全生產等相關的法律法規。強化環保、能耗、質量、安全的硬約束。在嚴格執法的同時,配合運用價格杠桿等經濟手段,用市場的辦法來推動化解產能過剩。
第三,要加大政策力度引導產能主動退出。要研究制定務實有效的激勵政策措施,鼓勵有條件的企業通過多種渠道主動壓減產能。一是根據市場情況和自身發展的需要,調整企業發展戰略,主動退出過剩產能。二是實施跨行業、跨地區、跨所有制減量化兼并重組,退出部分產能。三是城市鋼廠實施轉型轉產或減量化環保搬遷。四是結合實施“一帶一路”戰略,通過開展國際產能合作,帶動優勢產能“走出去”。
第四,營造良好的市場氛圍。規范政府行為,取消政府對市場的不當干預和各種形式的保護,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,使各類企業公平參與市場競爭。強化運用法律手段解決問題的意識,依法解決兼并重組、產能退出的資產債務處置和職工安置等問題。依法維護債權人、債務人以及企業職工等的合法權益。完善社保政策,妥善做好職工安置工作,維護社會穩定。
第五,以鋼鐵、煤炭等行業為重點,力爭通過一段時間的努力,在化解產能過剩方面取得突破,同時中央將設立專項資金,對地方和企業化解產能過剩進行獎補,這個獎補的資金主要用于人員的安置。